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宏柏新材股票代码:605366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住所: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通讯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姓名: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通讯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纪金树住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通讯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姓名:林庆松住所: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通讯地址: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
姓名:杨荣坤住所: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通讯地址: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宏柏新材
| 上市公司/公司/宏柏新材 | 指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宏柏化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非交易过户、主动增持等综合因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40.00%。 |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宏柏化学 | 指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
| 宏柏亚洲 | 指 |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
| 名称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 |
| 负责人 | 纪金树 |
| 注册资本 | 1000元港币 |
| 商业登记证 | 1367878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9-08-28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贸易 |
| 主要股东 | HungpaiHoldingsLimited持有宏柏化学100%的股份,纪金树持有HungpaiHoldingsLimited45.93%的股份,林庆松持有HungpaiHoldingsLimited31.63%的股份,杨荣坤持有HungpaiHoldingsLimited22.44%的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纪金树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台湾 |
| 出生年月 | 1964-05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 长期居住地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 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 名称 |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 |
| 负责人 | 纪金树 |
| 注册资本 | 1002元港币 |
| 商业登记证 | 1369766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9-09-03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贸易 |
| 主要股东 | 纪金树持有宏柏亚洲33.33%的股份,林庆松持有宏柏亚洲33.33%的股份,杨荣 |
坤持有宏柏亚洲33.33%的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坤持有宏柏亚洲33.33%的股份。姓名
| 姓名 | 纪金树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台湾 |
| 出生年月 | 1964-05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 长期居住地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 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的基本信息
| 姓名 | 纪金树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台湾 |
| 出生年月 | 1964/05 |
| 住所/通讯地址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的基本信息
| 姓名 | 林庆松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台湾 |
| 出生年月 | 1956/03 |
| 住所/通讯地址 | 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的基本信息
| 姓名 | 杨荣坤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台湾 |
| 出生年月 | 1960/09 |
| 住所/通讯地址 | 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注:宏柏化学与宏柏亚洲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宏柏化学、宏柏亚洲、纪金树、林庆松与杨荣坤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宏柏化学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非交易过户、主动增持等综合因素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5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截至2025年9月9日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0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截至2025年9月9日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截至2025年9月9日总股本的3%。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或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控股股东宏柏化学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宏柏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137,578,167股。另外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即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因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非交易过户、主动增持等综合因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由139,774,220股变更为260,057,535股,持股比例由42.10%减少至4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变动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宏柏化学 | 75,630,037 | 22.78 | 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集中竞价减持 | 137,578,167 | 21.16 |
| 宏柏亚洲 | 64,144,183 | 19.32 | 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16,742,413 | 17.96 |
| 纪金树 | 0 | 0 | 非交易过户、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增持 | 3,121,795 | 0.48 |
| 林庆松 | 0 | 0 | 股份增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 | 2,615,160 | 0.40 |
| 杨荣坤 | 0 | 0 | / | 0 | 0 |
| 合计 | 139,774,220 | 42.10 | 260,057,535 | 40.00 | |
注:上表中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持股情况进行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纪金树 | 非交易过户 | 2022/1/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875 | 0.30 |
| 宏柏化学 | 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 | 2022/6/13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25 |
| 宏柏亚洲 | -0.21 | ||||
| 纪金树 | -0.00 | ||||
| 宏柏化学 | 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 | 2022/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89,011 | 0.00 |
| 宏柏亚洲 | 19,243,255 | 0.00 |
积金每股转增0.3股
| 纪金树 | 积金每股转增0.3股 | 302,963 | 0.00 | ||
| 宏柏化学 |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 | 2022/1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 宏柏亚洲 | 0.00 | ||||
| 纪金树 | 0.00 | ||||
| 宏柏化学 | 预留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 | 2023/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5 |
| 宏柏亚洲 | -0.05 | ||||
| 纪金树 | -0.00 | ||||
| 宏柏化学 | 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 202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27,619 | 0.00 |
| 宏柏亚洲 | 33,354,975 | 0.00 | |||
| 纪金树 | 525,135 | 0.00 | |||
| 宏柏化学 |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 | 2023/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 宏柏亚洲 | 0.00 | ||||
| 纪金树 | 0.00 | ||||
| 纪金树 | 股份增持 | 2023/9/5-2023/1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3,822 | 0.21 |
| 林庆松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9,296 | 0.28 | ||
| 林庆松 | 股份增持 | 2023/11/2-2023/1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875,864 | 0.14 |
| 宏柏化学 |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 | 202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13 |
| 宏柏亚洲 | 0.11 | ||||
| 纪金树 | 0.00 | ||||
| 林庆松 | 0.00 | ||||
| 宏柏化学 | 可转债转股 | 2024/10/23-2025/7/3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93 |
| 宏柏亚洲 | -0.79 | ||||
| 纪金树 | -0.02 | ||||
| 林庆松 | -0.02 | ||||
| 宏柏化学 |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 | 202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9 |
| 宏柏亚洲 | 0.08 | ||||
| 纪金树 | 0.00 | ||||
| 林庆松 | 0.00 | ||||
| 宏柏化学 | 可转债转股 | 2025/7/5-2025/1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60 |
| 宏柏亚洲 | -0.51 | ||||
| 纪金树 | -0.01 | ||||
| 林庆松 | -0.01 | ||||
| 宏柏化学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5/10/16-2025/1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00 | -0.01 |
| 合计 | 120,283,315 | -2.12 | |||
注:以上部分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宏柏新材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为公司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二)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三)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纪金树、林庆松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公司名称 | 在其他公司担任的职务 |
| 纪金树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纪金树 | 宏柏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纪金树 | 宏柏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纪金树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纪金树 |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 董事 |
| 纪金树 | 富祥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 |
| 纪金树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纪金树 |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林庆松 | 宏柏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林庆松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林庆松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 杨荣坤 | 宏柏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杨荣坤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批准程序。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公司发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造成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以及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减持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宏柏新材股份的情形。
宏柏化学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 宏柏化学 | 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 集中竞价 | 68,500 | 6.06~6.09 |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披露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盖章):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盖章):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 股票简称 | 宏柏新材 | 股票代码 | 60536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一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二 |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新界葵涌葵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第二座28楼03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三 | 纪金树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 | 林庆松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五 | 杨荣坤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中国台湾省台中市**区**巷**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但持股比例减少?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非交易过户、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司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增持)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持股数量:75,630,037股;持股比例:22.78%。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64,144,183股;持股比例:19.32%。纪金树: | ||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林庆松: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杨荣坤: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139,774,220股;持股比例:42.10%。
|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林庆松: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杨荣坤: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139,774,220股;持股比例:42.1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37,578,167股;持股比例:21.16%。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16,742,413股;持股比例:17.96%。纪金树:持股数量:3,121,795股;持股比例:0.48%。林庆松:持股数量:2,615,160股;持股比例:0.40%。杨荣坤: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260,057,535股;持股比例:40.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1/21-2025/10/20方式:宏柏化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非交易过户、主动增持等综合因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40.00%。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盖章):宏柏化学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盖章):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