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605365)_公司公告_立达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立达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

2025-03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8,358,7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3.456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夏成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
比例(%)
1.01选举李江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6,327,22850.8003
1.02选举米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6,327,32950.8003
1.03选举李永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6,327,32750.8003
1.04选举林友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6,327,33050.8003
1.05选举郑连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6,327,32750.8003
1.06选举杨小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36,327,32250.800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庄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6,327,31450.8003
2.02选举邓龙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6,327,31350.8003
2.03选举吴挺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6,327,32250.800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李江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79,87727.2871
1.02选举米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79,97827.2877
1.03选举李永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79,97627.2877
1.04选举林友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79,97927.2877
1.05选举郑连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4,679,97627.2877
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杨小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79,97127.2877
2.01选举庄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679,96327.2876
2.02选举邓龙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679,96227.2876
2.03选举吴挺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679,97127.287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

、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理想、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