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一、本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不含衍生品的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本公司及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侨”)分别与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于2025年6
月12日签署了无固定期限通知存款协议,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100万及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到期金额(万元) | 到期收益(万元) |
| 1 |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通知存款 | 2025年6月13日 | 2025年11月28日 | 100.00 | 0.68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通知存款 | 2025年6月13日 | 2025年11月28日 | 270.00 | 0.82 |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