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证券简称:健之佳公告编号:2025-05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2,5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62,859.45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3,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814.99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94,357.4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9.48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今日,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佳便利”)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分别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光大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之佳便利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0,500万元(大写:壹亿零伍佰万元整)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2、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合同项下的担保最高本金限额项为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指定项目的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蓝波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7134028439 | ||
| 成立时间 | 1999年01年20日 | ||
| 注册地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1 | ||
| 注册资本 | 38,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药品零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4,227.80 | 274,223.51 | |
| 负债总额 | 174,201.26 | 166,738.97 | |
| 资产净额 | 110,026.54 | 107,484.53 | |
| 营业收入 | 264,963.19 | 557,427.90 | |
| 净利润 | 2,542.01 | 1,336.84 |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蓝波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7755029111 | ||
| 成立时间 | 2005年5月26日 | ||
| 注册地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2 | ||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便利零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6,538.66 | 19,561.78 | |
| 负债总额 | 19,759.16 | 12,659.21 | |
| 资产净额 | 6,779.51 | 6,902.57 | |
| 营业收入 | 21,174.39 | 45,875.63 | |
| 净利润 | -123.07 | -174.80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合同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 债权人/授信人 | 光大银行 | 兴业银行 | |
| 债务人/受信人 | 连锁药房 | 之佳便利 | 连锁药房 |
| 保证人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期间 | 为《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 |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 |
| 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担保事项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 ||
| 担保金额 | 7,500万元 | 3,000万元 | 5,000万元 |
| 保证范围 |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 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担保事项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 |
上述所述主合同为债权人、债务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等。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
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4,357.4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