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帆电缆(605222)_公司公告_起帆电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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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帆电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605222证券简称:起帆电缆公告编号:2025-081债券代码:111000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本次节余金额为4,795.07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49,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4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8,904.99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5月28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95.07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万元)节余金额(万元)是否结项
1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70,000.0065,204.934,795.07本次拟结项
2补充流动资金28,904.9928,904.99-已结项
合计98,904.9994,109.924,795.07/

备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项目规划和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秉持合理、节约的原则,强化费用管控、合理降低成本,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达到预期目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有效地现金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795.0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益净额)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4.85%,未超过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起帆电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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