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证券简称:起帆电缆公告编号:2025-073债券代码:111000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0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10月23日,下同)的22.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供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庆智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智仓储”)、周智巧、周婷、周宜静、周悦、周志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57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供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387,0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不超过2,064,50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0.50%。本次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周供华及持股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周供华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91,008,200股 |
| 持股比例 | 22.0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91,008,200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21,000,000股 |
| 持股比例 | 5.09%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取得:21,0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周供华 | 91,008,200 | 22.0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周桂华 | 84,996,400 | 20.59% |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 |
| 周桂幸 | 63,991,400 | 15.50% |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 |
| 庆智仓储 | 9,500,000 | 2.3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 周智巧 | 6,016,800 | 1.46% | 系周供华之子 | |
| 周婷 | 6,016,800 | 1.46% | 系周桂华之女 | |
| 周悦 | 6,016,800 | 1.46% | 系周桂华之女 | |
| 周宜静 | 6,016,800 | 1.46% | 系周桂幸之女 | |
| 周志浩 | 6,016,800 | 1.46% | 系周桂幸之子 | |
| 合计 | 279,580,000 | 67.71% | — |
注:周供华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周桂幸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周桂华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周供华、周桂华、周桂幸三人为兄弟关系,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供华、周桂华、周桂幸合计持有庆智仓储100%股权,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周婷、周悦为周桂华之女,周宜静为周桂幸之女,周志浩为周桂幸之子,周智巧为周供华之子。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周供华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238704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0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2901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258027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1月17日~2026年2月16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064506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5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64506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1月17日~2026年2月16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业务发展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华、周桂幸和周供华及其控制的庆智仓储承诺如下:
1、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本公司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减持过程中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25%,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为继续支持起帆电缆的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本公司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本公司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
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
4、本人/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对象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