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83.94%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82.59%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胡金根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_____________ ?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360805MA37NNY03N □ 不适用 |
公司实际控制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胡金根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_____________ ? 不适用 |
| 蒋淑兰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_____________ ? 不适用 |
| 胡志超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_____________ ? 不适用 |
| 胡智敏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_____________ ? 不适用 |
| 胡春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_____________ ? 不适用 |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胡金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获悉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7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胡金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82,190,200股减少至75,418,200股,持股比例由16.36%减少至15.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金根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胡金根先生与其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需要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由421,684,202股减少至414,912,202股,持股比例由83.94%减少至82.5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胡金根 | 82,190,200 | 16.36 | 75,418,200 | 15.01 |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 | 2025/11/10-2025/12/02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 252,055,934 | 50.17 | 252,055,934 | 50.17 | / | / |
| 蒋淑兰 | 43,155,763 | 8.59 | 43,155,763 | 8.59 | / | / |
| 胡志超 | 21,611,695 | 4.30 | 21,611,695 | 4.30 | / | / |
| 胡智敏 | 14,404,576 | 2.87 | 14,404,576 | 2.87 | / | / |
| 胡春香 | 8,266,034 | 1.65 | 8,266,034 | 1.65 | / | |
| 合计 | 421,684,202 | 83.94 | 414,912,202 | 82.59 | -- | -- |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金根先生、胡春香女士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2.61%。减持区间内前次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