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_公司公告_东亚药业: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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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调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情况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池骋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情况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及召集人进行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成员为冯燕女士、钱江犁先生、崔孙良先生,现调整为冯燕女士、王胜先生、崔孙良先生。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冯燕女士、崔孙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冯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意推选冯燕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调整后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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