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谢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变化,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张春鹏先生(独立董事)、单辰博先生(独立董事)、赵三军先生组成,其中张春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