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来二航、乐飞军、乐静娜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法定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来二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8)。
在监事会表决过程中,监事来二航先生系关联监事,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调整符合《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在监事会表决过程中,监事来二航先生系关联监事,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中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2.8315万份。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0)。
在监事会表决过程中,监事来二航先生系关联监事,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公司拟注销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中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4710万份。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