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_公司公告_冠盛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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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能完全达标,对其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88,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92,64092,6402025年11月19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其中

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数量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2,64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010,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6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92,64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92,640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103,440-92,6403,010,8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715,253-199,715,253
总股本202,818,693-92,640202,726,053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本次回购注销的对象、数量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2024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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