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605088)_公司公告_冠盛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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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5088证券简称:冠盛股份公告编号:2025-09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8,414,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8.662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丁蓓蓓出席本次会议;高管赵东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405,20099.98865,5000.00703,4000.0044

2.0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407,00099.99093,7000.00473,4000.0044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407,00099.99093,7000.00473,4000.0044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396,40099.97744,3000.005413,4000.0172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397,10099.97834,4000.005612,6000.0161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397,10099.97834,4000.005612,6000.0161

3、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390,00099.96923,7000.004720,4000.026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8,389,30099.96834,4000.005620,4000.026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80,20098.87215,5000.69693,4000.4310
3《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65,00096.94583,7000.468820,4002.5854
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764,30096.85714,4000.557520,4002.585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戴雪光、黄佳伟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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