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9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出席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工作人员验证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与会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或静音,并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大会正式开始后,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建议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特殊情况,应经董事会同意并向董事会办公室申报。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举手示意,并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举手先后顺序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3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明新旭腾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
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君新先生
四、大会介绍
(一)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罗政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由董事会秘书罗政先生简要介绍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与表决
(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三)会议主持人提名计票、监票人名单(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一名),会议选举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四)工作人员下发表决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一)工作人员收集表决票,在律师见证下,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
(二)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三)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四)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
(一)主持人庄君新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二)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三)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四)主持人庄君新先生宣布会议闭会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
月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有关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议案二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章程指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新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文件名称
| 文件名称 | 变更情况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 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 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修订 |
| 6 | 审计机构选聘办法 | 修订 |
| 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 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修订 |
| 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修订 |
| 10 | 承诺管理制度 | 修订 |
| 11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 修订 |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2.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2.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2.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2.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2.0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 2.06 | 审计机构选聘办法 | |||
| 2.0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2.0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
| 2.0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
| 2.10 | 承诺管理制度 |
2.11
| 2.11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