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605028)_公司公告_世茂能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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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能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5028证券简称:世茂能源公告编号:临2025-024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雅君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自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IPO期间及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以来,天健所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所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支付人民币56万元作为其审计报酬(其中财务报告审计4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天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所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暨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各位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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