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_公司公告_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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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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