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传阅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的议案。
根据港股规则要求,先将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事宜逐项表决如下:
1.01、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加深与对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人员及高潜质专业人员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计划。该项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授权限额
监事会同意在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获批的前提下,根据H股受限制计划规则所规定的限额更新及股东另行批准,假设于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总数维持不变,则:(i)就所有股份计划项下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而言,可予发行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393,345,000股H股,约占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10.0%(“授权限额”);
该项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3、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监事会同意在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及其授权限额获批的前提下,在该计划授权限额内,就所有股份计划项下将授予服务提供商参与者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而言,可予发行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39,333,000股H股,约占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1.0%(“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该项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洛阳钼业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