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603966)_公司公告_法兰泰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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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29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71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亿元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证监许可[2020]1205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2年9月30日工程进度
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30,000.0014,576.0011,120.48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目前正在按工艺布局要求,陆续实施设备进场安装、调试。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3,000.00/
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项目50,000.0015,000.001,319.09主体工程建设中。
合计83,000.0032,576.0015,439.57

注:2022年7月至8月,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法兰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预计结余的1.5亿元投向新的募投项目“安徽物料搬运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8,517.62万元(含利息收入)。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短期内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法兰泰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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