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 股股份和支 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36 个月 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