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9月12日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议案三: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1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4:00之前到达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先进行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
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
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慧儿女士
四、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宣读并审议大会有关议案: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监高予以答复;
(六)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七)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
“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经测试和改进,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以下为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元,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 | 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 | 36,331.44 | 36,331.44 |
| 2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595.15 | 4,00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52,926.59 | 50,331.44 |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历史变更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自2022年中期延长至2023年中期,本次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内容由“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BOE蚀刻液”调整为“4万吨TMAH显影液和1.5万吨BOE蚀刻液”,四川募投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575.23万元,该事项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尚未使用的资金金额 | 使用状态 |
| 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 | 36,331.44 | 35,756.21 | 35,307.64 | 3,618.30 | 结项 |
五、募投项目结项原因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经测试和改进,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规定,秉持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推进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
3、该项目基本实施完毕,但部分款项尚未支付,包括合同尾款与质保金等,由于上述合同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因此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完毕,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为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募投项目结项后,将前述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入)3,618.3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银行利息及待支付合同尾款和质保金,调减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的变更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制定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上述修订、制定的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