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秀华)
本人作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司运营实际,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秀华,女,1977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任何形式的服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重大业务关系。本人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在会议期间,对会议议案认真审阅,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独立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
| 郭秀华 | 5 | 5 | 0 | 0 | 否 | 2 |
2025年,本人除履行独立董事一般职责外,还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具体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各委员会的框架内,积极履行专项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核心管理团队2024年度奖励薪酬分配提案。本人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短期与长期利益相平衡的原则出发,对薪酬政策的合规性、合理性及与公司业绩的关联性进行了审慎审查,促进公司建立公正、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审计委员会:主要围绕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等核心议题展开审议与监督。主要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提案。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了审阅,重点关注重大会计政策、估计的适用及关键审计事项,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主要就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提案等需要独立董事特别关注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和深入讨论。通过专门会议的形式,独立董事得以在董事会决策前进行充分的独立沟通与判断,有效提升了监督效能。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情况
本人始终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对公司运营情况的了解以及对议案内容的专业判断,认为相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投出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结合自身法学专业背景及执业经验,重点针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定期报告的规范性履行监督职责。就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提升,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交流,维护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沟通职责。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的投资者提问与公司回复情况,深入了解市场与投资者的关注焦点。同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有效的沟通,及时获取关于公司治理结构、重大事项进展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重要信息,为行使职权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在有效监督和充分知情的前提下,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履职活动顺利开展,明确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法务部作为与独立董事日常沟通及提供履职协助的主要对接部门。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讨论,充分听取本人意见。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交流、通讯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基于法律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协助公司参与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围绕其他企业侵犯公司专利的可能性进行现场评估与论证,就侵权防范策略及后续应对措施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完善展会期间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2025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执行高效、准确,应披露事项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本人对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审慎审核与监督职责,具体包括对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等涉及关联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合理的商业行为,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2025年9月11日收到董事王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王宁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王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义务。履职过程中,始终以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重要出发点,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态、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提供独立意见,并对关键事项履行了严格的监督审查职责。对于所有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与独立判断。通过按时出席各类会议,本人保持了对公司情况的深入了解,并持续敦促公司及董事会规范运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特别是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诉求。
2026年,本人将以更加审慎、勤勉和忠实的态度,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巩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关注公司战略落地与业务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新规则,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与履职能力;在决策中坚持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担当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责任,为支持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持续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郭秀华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