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国茂股份股票代码:60391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徐国忠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徐彬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西湖路111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沈惠萍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徐玲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备查文件...........................................................................................................................................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国茂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国茂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徐玲 |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姓名:徐国忠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4211963********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徐彬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4831989********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徐国忠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2509295685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营业期限 | 自2001年11月28日至2031年11月27日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机械零部件加工;针纺织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家具、木制品、纺织原料、橡塑制品销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住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111号 |
|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分别持有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47%、45%、8%的股份。 |
| 通讯方式 | 0519-69878032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身份证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
| 徐国忠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中国 | 常州 | 3204211963******** | 无 |
| 徐彬 | 董事 | 中国 | 常州 | 3204831989******** | 无 |
| 沈惠萍 | 董事 | 中国 | 常州 | 3204211966********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姓名:沈惠萍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4211966********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姓名:徐玲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204831987********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拥有新西兰居民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目前,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茂股份间接持有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2.85%的股份,沈惠萍持有中重科技4%的股份,徐国忠通过常州津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重科技
0.025%的股份。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徐玲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中重科技5%以上的股份。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徐国忠与沈惠萍为夫妻关系,徐彬为徐国忠与沈惠萍之子,徐玲为徐国忠之女。徐国忠、徐彬、沈惠萍为国茂股份实际控制人,徐玲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徐国忠、徐彬、沈惠萍及徐玲合计控制国茂股份65.00%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被动发生变化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国茂股份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徐国忠先生及徐彬先生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72,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的期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上述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为16,949,80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8%,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国茂股份450,367,334股股份,占国茂股份当时总股本的68.0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国茂股份426,811,156股股份,占国茂股份目前总股本的65.00%,为国茂股份5%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333,760,000 | 50.42% | 333,760,000 | 50.83% |
| 徐国忠 | 45,640,000 | 6.89% | 34,293,900 | 5.22% |
| 徐彬 | 56,710,000 | 8.57% | 46,579,522 | 7.09% |
| 沈惠萍 | 3,993,480 | 0.60% | 1,913,880 | 0.29% |
| 徐玲 | 10,263,854 | 1.55% | 10,263,854 | 1.56% |
| 合计 | 450,367,334 | 68.04% | 426,811,156 | 65.0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23年12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简式权益变动变动报告书》之日时公司总股本661,945,62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56,632,480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自2023年12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简式权益变动变动报告书》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被动发生变化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后公司总股本(股) |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股) |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 |
| 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 沈惠萍、徐彬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606,378股 | 661,945,620 | 443,760,956 | 67.04% |
| 2024年7月12日 | 2,857,19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659,088,430 | 443,760,956 | 67.33% |
|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 | 徐国忠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6,590,000股 | 659,088,430 | 437,170,956 | 66.33% |
2025年7月17日
| 2025年7月17日 | 2,455,95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656,632,480 | 437,170,956 | 66.58% |
|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9月8日 | 徐国忠、徐彬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59,800股 | 656,632,480 | 426,811,156 | 65.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二)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三)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国忠、徐彬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徐国忠、徐彬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公司名称 | 在其他公司担任的职务 |
| 徐国忠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徐国忠 | 常州市国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徐国忠 | 常州市国茂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徐国忠 | 常州湖塘商汇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徐国忠 | 常州津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徐国忠 | 江苏湖塘双惠典当有限公司 | 监事 |
| 徐彬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彬 | 常州市国茂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彬 | 捷诺传动系统(常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徐彬 | 国茂精密传动(常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徐彬 | 泛凯斯特汽车零部件(江苏)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徐彬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彬 | 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 徐国忠 |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 | 大宗交易 | 6,590,000 | 13.25 |
| 徐国忠 | 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31日 | 集中竞价 | 4,756,100 | 15.06-15.40 |
| 徐彬 | 2025年7月31日 | 集中竞价 | 1,770,000 | 14.72-15.15 |
| 徐彬 |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 | 大宗交易 | 3,833,700 | 14.52-15.20 |
| 合计: | 16,949,800 | - | ||
除前述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徐国忠
年月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徐彬
年月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沈惠萍
年月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徐国忠
年月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徐玲
年月日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区龙潜路98号。
附表: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常州市 |
| 股票简称 | 国茂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91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徐国忠、徐彬、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沈惠萍、徐玲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或通讯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111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注: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的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及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450,367,334股持股比例:68.0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变动数量:减少23,556,178变动比例:减少3.59%(注:以公司目前总股本计算)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426,811,156持股比例:6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沈惠萍、徐彬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606,37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至67.04%。2、2024年7月12日,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至67.33%。3、2025年7月7日至7月14日,徐国忠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6,59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66.33%。4、2024年7月17日,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至66.58%。5、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9月8日,徐国忠、徐彬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59,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6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徐国忠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徐彬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徐国忠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沈惠萍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徐玲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