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
2026-036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在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开展具体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张羿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金额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拟增加与下述关联方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度原预计额度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2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本次拟新增额度 | 增加后2025年度预计额度 | 增加原因 |
| 采购商品 | 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26,873 | 15,000 | 45,000 |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及其子公司采购需求增加 |
注:本次增加后2025年度预计额度是对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丰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81MA4F2FB34N
成立时间:
2021年
月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丽阳村(放马山)等
户(放马山西路
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
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湖北丰锂总资产528,613,906.81元,净资产93,895,385.94元,营业收入54,326,168.10元,净利润-618,663.9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持有湖北丰锂4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沈志勇先生、张羿先生在湖北丰锂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湖北丰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湖北丰锂,其主营业务产品为磷酸铁,常州锂源及其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其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一致协商确定,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存在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采购业务结算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根据业务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