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43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92,561,000.00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87,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2,177,803,577.01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于2022年5月18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累计投入11,092.61万元,“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522.2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393.05万元,“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29,626.59万元(因公
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后剩余资金均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因此该项目两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721.75万元,实际支付发行相关费用222.7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1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累计投入72,621.95万元,“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累计投入25,619.7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451.13万元,“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29,626.59万元(因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后剩余资金均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因此该项目两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尚未赎回的理财本金56,800.00 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4,802.78万元(包括转入“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的结余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33.8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25.07 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万元)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544377644819 | 53.74 |
(2)四方监管协议
专户银行
|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万元)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523577648926 | 211.72 |
(3)五方监管协议
|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万元)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 | 487177644930 | 1,159.5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93010078801300002327 | 0.1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69.7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38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 | 16,500.00 | 2,840.96 |
| 2 |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500.00 | 328.80 |
| 合计 | 30,000.00 | 3,169.76 | |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6,268.48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74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129,000.00 | 20,914.17 |
| 2 | 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38,553.11 | 15,354.31 |
| 合计 | 167,553.11 | 36,268.48 | |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湖北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其目的在于将公司车用尿素项目整合至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1.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000万元,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亿元,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0亿
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亿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闲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亿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56,800.00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附表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附表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并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原项目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的划转并对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15)。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6.1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76)。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投项目累计使用162,897.01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4,802.78万元(包括转入“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的结余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33.8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8,225.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未使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6.76%。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4: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8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表1: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9,256.1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9,430.3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977.75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9,430.3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42% | 2020年度 | 11,861.81 | ||||||
| 2021年度 | 8,316.50 | ||||||||
| 2022年度 | 1,699.45 | ||||||||
| 2023年度 | 10,210.08 | ||||||||
| 2024年度 | 7,342.52 | ||||||||
| 2025年1-9月 |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 | 实际投资金额(2)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 | 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 | 16,500.00 | 11,055.30 | 11,092.61 | 16,5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11,092.61 | 37.31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0.34% |
|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500.00 | 3,522.25 | 3,522.25 | 13,50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3,522.25 | -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9,256.10 | 9,256.10 | 9,393.05 | 9,256.10 | 未做分期承诺 | 9,393.05 | 136.95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1.48% |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 | 15,422.45 | 15,422.45 | / | 未做分期承诺 | 15,422.45 | -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0.00% |
| 合计 | 39,256.10 | 39,256.10 | 39,430.36 | 39,256.10 | 39,430.36 | 174.2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17,553.1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62,897.0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62,897.0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2年度 | 125,619.81 | |||||||
| 2023年度 | 16,238.83 | ||||||||
| 2024年度 | 17,079.10 | ||||||||
| 2025年1-9月 | 3,959.27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 | 实际投资金额(2)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129,000.00 | 129,000.00 | 72,621.95 | 129,000.00 | 129,000.00 | 72,621.95 | -56,378.05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56.30% |
| 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38,553.11 | 25,557.79 | 25,619.79 | 38,553.11 | 25,557.79 | 25,619.79 | 62.00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0.24%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50,451.13 | 50,000.00 | 50,000.00 | 50,451.13 | 451.13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0.90% |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 | 12,995.32 | 14,204.14 | - | 12,995.32 | 14,204.14 | 1,208.82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9.30% |
| 合计 | 217,553.11 | 217,553.11 | 162,897.01 | 217,553.11 | 217,553.11 | 162,897.01 | -54,656.10 | ||
第 17 页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3: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 1 | 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94.98 | 549.84 | 1,144.82 | 不适用 |
| 2 |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006.83 | 7,260.67 | 13,267.50 | 不适用 |
附表4: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 1 |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085.11 | -609.03 | 3,476.08 | 不适用 |
| 2 | 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810.28 | 2,306.07 | 7,116.35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006.83 | 7,260.67 | 13,267.50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