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603901)_公司公告_永创智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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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5

股票简称:永创智能 股票代码:603901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6,572,187股

2、发行价格:11.2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1.23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6,047,161.0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0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3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0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永创智能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方案》《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报告期内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9月末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Youngsun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股票简称永创智能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3901.SH
法定代表人罗邦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4143864U
注册资本497,519,8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时间2002年11月7日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1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1号
邮政编码310030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1年10月15日
上市时间2015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0571-28057366
传真电话0571-28028609
公司网址www.youngsunpack.com
电子信箱IR@youngsunpack.com
经营范围包装机械及其零配件、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精密仪器、非金属制品模具、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计算机软件、自动化信息系统的研发、设计、制作及工程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包装机械的维护、修理,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废旧打包带、塑料颗粒的回收(限企业内经营,废旧金属除外),从事进出口业务。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5年12月25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21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5年12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于2025年12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2026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5年11月10日(T-3日)至2025年11月13日(T日)申购报价前,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止2025年10月31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的15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33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5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29家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合计114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邀请其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2、申购报价情况

2025年11月13日9:00-12:00,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0份申购报价单。

经核查,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外,其余15名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其中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提供意向函,属于无效报价。其余19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合法有效,且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认购对象申购价格(元/股)认购金额(万元)保证金(万元)是否有效报价
1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17900.00100.00
9.911200.00
2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1.01900.00100.00
3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1900.00100.00
4薛小华10.731000.00100.00
10.331600.00
10.032300.00
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483000.00100.00
11.133500.00
10.684200.00
6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0012000.00100.00
7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豚量化共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91500.00100.00
9.882000.00
8李鹏11.804000.00100.00
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01200.00-
10.113900.00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191400.00100.00
10.912000.00
1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8900.00-
12郑佐聘10.721500.00100.00
10.581700.00
10.302000.00
13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60900.00100.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763400.00-
11.473800.00
11.156400.00
15陈蓓文10.592500.00100.00
10.293000.00
9.923800.00
16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10900.00100.00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91100.00-
11.293800.00
10.896700.00
18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51900.00100.00
10.571300.00
10.062000.00
19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58900.00-
10.581000.00
20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6900.00100.00

3、竞价获配情况(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6,572,187股,获配总金额为299,999,991.23元,最终确定9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2025年12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628,875119,999,998.75
2李鹏3,542,95839,999,995.82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65,81037,999,994.9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22,94433,000,037.76
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57,21829,999,991.22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2,88711,999,994.23
7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97,1658,999,992.85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97,1658,999,992.85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97,1658,999,992.85
合计26,572,187299,999,991.23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

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11月11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价格与基准价格的比率为114.27%。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6,572,187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六、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628,875119,999,998.756个月
2李鹏3,542,95839,999,995.82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65,81037,999,994.90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22,94433,000,037.766个月
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57,21829,999,991.226个月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2,88711,999,994.236个月
7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97,1658,999,992.856个月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97,1658,999,992.856个月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97,1658,999,992.856个月
合计26,572,187299,999,991.23-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1.2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952,830.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047,161.05元,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0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9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1月23日17:00时止,各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0116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月23日17:00时止,主承销商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1.23元。

2026年1月26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6年1月26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月2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011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月26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572,187股,发行价格11.2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1.23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952,830.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047,161.05元,其中新增注册股本人民币26,572,187.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69,474,974.05元。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952,830.18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承销及保荐费3,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518,867.92元,律师费377,358.49元,其他费用56,603.77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已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26,572,187股股份已于2026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6,572,187股,发行对象总数为9名。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2号187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288号建银中心23楼
法定代表人王哲颖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341808163A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0,628,875
限售期6个月

2、李鹏

姓名李鹏
国籍中国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锦苑*幢*室
身份证号码33260319771219****
获配数量(股)3,542,958
限售期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365,810
限售期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922,944
限售期6个月

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恒乐路999号2幢B区130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恒乐路999号2幢B区13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ERARL76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657,218
限售期6个月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28楼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062,887
限售期6个月

7、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青路32号8-201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茂名南路59号贵宾楼8B
法定代表人傅胜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W0A8K3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97,165
限售期6个月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2562113E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97,165
限售期6个月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0号3层301F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709室
法定代表人么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CM213X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97,165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鹏、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其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公募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李鹏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五)认购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A类
2李鹏普通投资者C4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类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类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A类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A类
7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A类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A类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A类

经核查,上述9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

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合法、有效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内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文件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获配、股份认购协议签署、缴款和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证券代码:60390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期末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
1吕婕A股流通股171,600,00034.49
2罗邦毅A股流通股44,680,0008.98
3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28,936,5005.82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股流通股11,004,4542.21
5林天翼A股流通股5,793,0761.16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3,376,7100.68
7雷婉宁A股流通股2,745,3000.55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2,707,7000.54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2,700,0000.54
10郑建达A股流通股2,224,7000.4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吕婕境内自然人171,600,00032.74-
2罗邦毅境内自然人44,680,0008.53-
3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936,5005.52-
4中国工商银行股其他13,601,6882.60-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628,8752.0310,628,875
6林天翼境内自然人5,793,0761.11-
7李鹏境内自然人3,542,9580.683,542,958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376,7100.64-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核心优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087,1000.59-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916,2930.56-

二、本次发行前后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6,572,1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2026.1.20)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9,896,4501.9936,468,6376.96
无限售条件股份487,623,46198.01487,623,46193.04
合计497,519,911100.00524,092,098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2025年1-9月和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024年/2024年末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2024年末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190.25990.03030.2465
每股净资产5.095.335.405.63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期末总股本;

注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当期期末总股本;

注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注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 30日2024年12月 31日2023年12月 31日2022年12月 31日
流动资产合计576,680.58532,005.50475,227.23423,93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253,801.46268,094.11241,047.35213,105.72
资产合计830,482.04800,099.61716,274.58637,038.03
流动负债合计409,047.58429,830.82310,056.22267,660.87
非流动负债合计155,969.32116,897.01147,571.88105,452.25
负债合计565,016.91546,727.83457,628.10373,113.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59,887.33248,157.21253,955.64254,295.7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30,482.04800,099.61716,274.58637,038.0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95,840.81356,673.02314,597.93274,893.98
营业利润14,288.13205.227,856.6632,875.35
利润总额13,451.25205.725,746.3430,632.45
净利润12,894.21939.936,234.1327,184.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74.541,558.007,106.3027,366.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886.36173.4611,968.6012,834.1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363.7926,108.2321,504.11-12,34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0.60-32,321.08-57,295.37-60,361.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37.84-2,193.5411,118.63101,273.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210.51324.9541.51628.35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675.87-8,081.44-24,631.1229,195.95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1.411.241.531.58
速动比率(倍)0.490.410.560.69
资产负债率(合并)68.03%68.33%63.89%58.5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704.634.604.65
存货周转率(次)0.560.780.790.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60.540.44-0.2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4-0.17-0.500.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03160.15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0%0.62%2.79%11.8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637,038.03万元、716,274.58万元、800,099.61万元和830,482.0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比重分别为71.74%、67.75%、

78.62%和72.40%。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57%、63.89%、68.33%和68.03%,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通过商业信用、银行信贷等方式充实营运资金,因此负债有所增加。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三)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5次、4.60次、4.63次和3.70

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规模与风险。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4,893.98万元、314,597.93万元、356,673.02万元、295,840.8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366.69万元、7,106.30万元、1,558.00万元和12,674.5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增加的趋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后回升。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343.92万元、21,504.11万元、26,108.23万元、32,363.79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361.54万元、-57,295.37万元、-32,321.08万元、-5,760.60万元。2022年至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大,主要系出售所持有的新巨丰(301296.SZ)和凯尔达(688255.SH)股票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273.06万元、11,118.63万元、-2,193.54万元、-5,137.84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取得银行借款、发行可转债收到的现金、发行限制性股票等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借款、支付股利、股份回购、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等所支出的现金。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保荐代表人:黄杰、王可
项目组成员:罗锦、苏瑛芝、何海彬、杨晓迪、袁浩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电话:0571-87003331
传真:0571-8790373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珂
经办律师:张琦、孙芸、吕荣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层
电话:0571-87206788
传真:0571-87206789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邓超
经办会计师:陈小红、陈叶叶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3718888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高峰
经办会计师:任成、祝小锋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电话:0571-88879296
传真:0571-88879296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署了保荐协议,浙商证券指定黄杰和王可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黄杰: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得邦照明IPO项目、杭州柯林IPO项目、纳百川IPO项目、梅轮电梯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顾地科技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华数传媒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向日葵2019年重大资产收购项目、向日葵2019年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围海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王可: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曼卡龙IPO项目、梅轮电梯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曼卡龙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浙江交科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华数传媒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汉嘉设计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浙江交科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围海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万马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号);

7、经上交所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1号

电话:0571-28057366

传真:0571-28028609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署页)

发行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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