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7证券简称:太平鸟公告编号:2025-068债券代码:113627债券简称:太平转债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增持主体持股比例 | 8.90% |
| 权益变动后增持主体持股比例 | 9.21%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 | 70.14%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 | 70.8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201554516308J□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20025408198XJ□不适用 |
| 张江波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 宁波禾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200580512386N□不适用 |
| 张江平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 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206MA2930A5XT□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泛美”)发来的函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宁波泛美于2025年8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金额1,805.99万元;自宁波泛美权益变动至今,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
9.2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216.8000 | 8.90 | 4,338.1700 | 9.21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25/08/01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 19,258.9788 | 40.65 | 19,258.9788 | 40.88 | / | / | / |
| 张江波 | 7,734.7912 | 16.32 | 7,734.7912 | 16.42 | / | / | / |
| 宁波禾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72.4307 | 3.74 | 1,772.4307 | 3.76 | / | / | / |
| 张江平 | 187.2200 | 0.40 | 187.2200 | 0.40 | / | / | / |
| 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2.5600 | 0.13 | 62.5600 | 0.13 | / | / | / |
| 合计 | 33,232.7807 | 70.14 | 33,354.1507 | 70.80 | -- | -- |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存在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的情形。
三、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宁波泛美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暂无增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计划或增持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宁波泛美实施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