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证券简称:鼎胜新材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2.4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09.81万元,税款42.59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24,647.6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4,459.06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1,353.7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842.35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943.25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12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3,296.96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842.2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3,004.3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F1 | 24.33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F2 | 22,980.00 | |
| 小计 | F=F1+F2 | 23,004.33 | |
| 差异 | G=E-F | 0.00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针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
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 32050175863609188888 | 131.96 | 活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 1104050019200360405 | 243,123.75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243,255.71 |
注: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1,943.2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2、募集资金的进度情况说明公司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原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该项目的投资资金19亿元。后续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申请文件。因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终止,导致公司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整体建设资金安排有所变化,减缓了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使该项目建成时间有所延后。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及后续资金安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该项目全部建成时间由2025年8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公司已于2025年7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债所涉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并于2025年3月4日将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7,037.94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2024年7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9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7月12日将上述资金6,9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
户。经2024年9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9月13日将上述资金33,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陆续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1,920.00万元(包括前期补流到期归还部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2,98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变更
①变更原因
主要目标客户为商用车整车生产企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1年商用车生产量为467.4万辆,同比下降超过10%,商用车市场整体景气度下降为本项目的实施和产能的消化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变更。
公司作为行业内较早进入电池箔生产领域的企业,与众多锂电池重点企业均
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随着下游客户纷纷扩增锂电池产能,公司现有电池箔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客户未来发展的需求。“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实施后,公司电池箔产能将大幅提升,从而能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②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该等议案后续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鼎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变更
①变更原因公司作为行业内较早进入电池箔生产领域的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良好的生产管理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与比亚迪集团、CATL集团、ATL集团、LG新能源、国轩高科、蜂巢能源、孚能科技等国内锂电池重点企业均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受益于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电池箔需求规模逐步扩大。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持续加快低附加值产线转产生产动力电池铝箔,因此公司一分厂产能利用率持续饱和,为了避免“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大规模实施对于订单交货期的影响,公司主动延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同时,“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的资金投入吃紧,目前尚未达产,考虑到该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电池箔产能利用率持续高企的现状,为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
②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该等议案后续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的“鼎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1日、2024年8月22日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24,459.0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43.2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6,153.0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296.9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9.22%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是 | 95,400.00 | 8,970.95 | 8,970.95 | - | 8,970.95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 | 2,100.09 | 2,100.09 | - | 2,100.09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 | 是 | 86,153.01 | 86,153.01 | 11,943.25 | 63,166.86 | -22,986.15 | 73.32 | 2027年12月 | 3,624.69 | 逐步投产中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29,059.06 | 29,059.06 | - | 29,059.06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 否 |
| 用 | ||||||||||||
| 合计 | - | 125,400.00 | 126,283.11 | 126,283.11 | 11,943.25 | 103,296.96 | -22,986.1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之三(一)2之说明。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之四(二)之说明。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二)之说明。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三)之说明。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报告期无。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无。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无。 |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6月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 | 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86,153.01 | 86,153.01 | 11,943.25 | 63,166.86 | 73.32 | 2027年12月 | 3,624.69 | 逐步投产中 | 否 |
|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 8,970.95 | 8,970.95 | - | 8,970.9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 2,100.09 | 2,100.09 | - | 2,100.0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合计 | - | 97,224.05 | 97,224.05 | 11,943.25 | 74,237.90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之四(二)之说明。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