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7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5年6月1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壮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提升资产运行效率,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将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风雅西路东南侧的土地使用权28,034.20平方米(合计42.05亩,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08826号)出售。其中部分暨14,017.1平方米(即
21.025亩)以42,050,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汕头市展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剩余14,017.1平方米(即21.025亩)以42,050,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汕头市万壮食品有限公司,总价格合计84,100,000.00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土地使用权出售资产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