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6,936,88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4.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19,90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98,997.0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77,320,911.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月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
月
日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90377”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原于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8110701012602149960)已于2023年11月2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 1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 20000002454300037658555 | 本次注销 |
| 2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 | 8110701012602149960 | 已注销 |
截至本公告日,品牌新零售网络运营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752,836.72元,实际投入金额占计划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3.05%;创新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26,009.66万元(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1,843.66万元及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166万元)及孳生的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4)。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账号:
20000002454300037658555)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
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