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59证券简称:海天股份公告编号:
2026-02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注销已结项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于2022年结项。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和后续应付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节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实际支付的款项低于预计后续应付金额(含利息收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并注销已结项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号文《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21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74,3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367,547.1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7月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调减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考虑到蒲江募投项目仅余部分零星工程正在施工,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配置,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100.00%股权。公司于2024年7月发布终止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
100.00%股权的公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终未能实施。
3、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变更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8,009.00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4.97%,全部用于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4、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87,035.19 | 58,000.00 |
| 2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 12,759.60 | 7,101.2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114,794.79 | 80,101.25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33.4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上述调整后,截至2026年3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87,035.19 | 58,000.00 | 18,491.00 | 17,408.68 |
| 2 |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 | - | 11,500.00 | 11,499.75 |
| 3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 12,759.60 | 7,101.25 | 7,101.25 | 1,879.00 |
| 4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240.69 |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60.51 |
| 6 | 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 - | - | 28,009.00 | 28,009.00 |
| 合计 | 114,794.79 | 80,101.25 | 80,101.25 | 79,097.63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
注:该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五、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公司将“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以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前述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 7,101.25 | 37.88 | 1,879.00 | 19.44 |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240.69 | - | ||
|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11,500.00 | 233.51 | 11,499.75 | 233.76 |
| 小计 | 18,601.25 | 271.39 | 18,619.44 | 253.20 |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备注 |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 | 22807101040026446 | 已注销 |
|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35516428 | 已注销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