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股份(603758)_公司公告_秦安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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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公司代码:603758

公司简称:秦安股份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安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未将于2025 年12 月并购的安徽亦高

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苏州亦高光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亦高光电有限公司和重

庆九龙亦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包括在秦安股份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内。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4.9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研究与开发、采购管理、行政综合管理、销售管理、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与筹资、合同及法律事务、财务报告、内部监督、质量管理、 生产与存货管理、子公司控制、信息披露等业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采购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2011 年4 月11 日发布的《上 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1 期,总第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 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未将安徽 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苏州亦高光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亦高光电有限公司和重 庆九龙亦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错报金额<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1%

错报金额<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0.5%

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有重大更正;

5、重大缺陷在合理期内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未对非常规或复杂交易进行控制;

4、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进行控制。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严重流失;

3、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一般损失; 3、其他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的

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 务与事项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到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2026 年将继续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继续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部 控制的监督和执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使内控体系与经营管理进一步契合,保障公司的长久健康发展, 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YUANMING TANG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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