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37证券简称:三棵树公告编号:
2025-07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棵树”)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3,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37,128.6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否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棵树”)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5,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29,294.83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 | 985,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66.72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5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安徽三棵树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四川三棵树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期限以本次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该业务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均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直接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蔡元清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82MA2RAMDL4J |
| 成立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 |
| 注册地 | 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1,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 |
| 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33,883.73 | 259,942.13 | |
| 负债总额 | 219,608.01 | 159,456.98 | |
| 资产净额 | 114,275.72 | 100,485.15 | |
| 营业收入 | 137,367.52 | 210,105.63 | |
| 净利润 | 13,790.58 | 18,510.34 |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直接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德兵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8333203619XM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04月09日 | ||
| 注册地 | 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35号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1,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他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9,303.57 | 136,369.76 | |
| 负债总额 | 71,633.26 | 73,523.12 |
| 资产净额 | 67,670.31 | 62,846.65 |
| 营业收入 | 93,278.02 | 134,283.73 |
| 净利润 | 4,823.66 | 7,791.1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保证人(乙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债务人: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保证期间:
、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3、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
(二)公司拟与成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甲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债务人: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该合同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安徽三棵树和四川三棵树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3.6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03%。
截至2025年12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7,820.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0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3,676.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5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