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603728)_公司公告_鸣志电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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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鸣志电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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