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12 月27 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公司大股东杨冬云先 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以13.35 元/股的价 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公司21,107,49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11%, 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6 年3 月6 日,过户数量合计为21,107,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 年12 月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与公司大股东 杨冬云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 持有的21,107,49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1%)转让给受让方 蒋建琪先生。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30 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协
议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上述目标股份包含转让方于2024 年9 月25 日质押给受让方的18,135,753 股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27 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杨冬云先生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6 年3 月6 日,过户数量合计为21,107,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股份性 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过户 后拥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占
蒋建琪 2026/3/6 207,196,230 50.18 228,303,727 55.30 21,107,497 5.11 228,303,727 55.30 228,303,727 55.30 比(%)
蒋建斌 36,000,000 8.72 36,000,000 8.72 36,000,000 8.72 36,000,000 8.72
陆家华 28,800,000 6.98 28,800,000 6.98 - 28,800,000 6.98 28,800,000 6.98
杭州志
周合道
企业管
理合伙
过户
前拥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占
比(%)
过户
前持 股比
过户
后持
股比
转让过 户登记
转让 股份
比例
(%)
过户前拥有
表决权的股
过户后拥有
表决权的股
股东名
过户前持股
过户后持股
转让股份数
数量 (股)
数量 (股)
称
量
(股)
(股) 数
日期
(股) 数
例
(%)
例
(%)
/ 24,964,120 6.05 24,964,120 6.05 24,964,120 6.05 24,964,120 6.05
合伙) 企业 (有限
蒋晓莹 18,000,000 4.36 18,000,000 4.36 18,000,000 4.36 18,000,000 4.36
杨冬云 合计 2026/3/6 21,477,361 314,960,350 76.28 5.20 336,067,847 369,864 81.40 0.09 21,107,497 -21,107,497 -5.11 5.11 336,067,847 369,864 81.40 0.09 336,067,847 369,864 81.40 0.09
杨冬云先生拟自《香飘飘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2025 年12 月31 日-2026 年3 月30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9,8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冬云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受让方蒋建琪先生承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将严 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 减持额度的规定。同时,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 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的目标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