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603690)_公司公告_至纯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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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可以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指导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管理方针,对相关目标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对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审批,对相关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对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有影响的重大战略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战略方案或重大投资决策方案,本公司管理层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有关决策事项的全部资料。本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关资料: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相关资料;

(二)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相关资料;

(三)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研究评估战略方案或重大投资决策对本公司发展的影响,作为决策依据。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反馈给本公司管理层。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根据职责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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