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皖天然气股票代码:6036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一致行动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25-27层
一致行动人: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3A4栋6层658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致权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附表............................................................................................................................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 皖天然气、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 指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皖天然气”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皖能集团”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股份”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皖能资本”申万皖能物资资产管理计划-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申万菱信-皖能物资大股东增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申万皖能物资资产管理计划” |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皖天转债”代码“603689”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由于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致持股比例由49.76%减少至44.64%。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1608M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法定代表人:陈翔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0年4月9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皖能集团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李明 | 无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95895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226,686.333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4QXL76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A3A4栋6层658室
法定代表人:彭松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8月2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了9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皖天转债于2022年5月进入转股期以来,可转债持续转股导致公司股本规模增加,2023年2月17日皖天然气通过增发方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致皖天然气总股本增加,2024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4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致皖天然气总股本减少。
因上述因素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被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是否在12个月内进一步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皖能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5,524,434股,皖能股份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422,400股,申万皖能物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252,000股,期间上市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至皖能集团持有股份增加至203,734,208股,皖能股份、申万皖能物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股份分别增加至21,591,360股、8,752,800股。一致行动人申万皖能物资资产管理计划于2023年7月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8,752,800股给皖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皖能资本(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编号为2023-041的公告)。权益变动期间皖能集团未有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2022年6月29日,上市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134,400,860股。
上市公司于2023年2月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78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4日合计回购注销51.3万股限制性股票。因股权激励增加公司730.30万股。
2022年5月,上市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皖天转债持续转股致使上市公司股本增加,截至2025年11月14日,累计已有322,721,000元“皖天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46,650,738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上述原因致使其合并权益稀释。
因上述因素,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以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皖天然气股份比例为准测算)如下:
| 股东名称 | 权益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拥有权益数量(股) | 权益比例 | 拥有权益数量(股) | 权益比例 | ||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A股普通股 | 69,249,600 | 43.31% | 203,734,208 | 38.85%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A股普通股 | 15,422,400 | 4.59% | 21,591,360 | 4.12% |
| 申万皖能物资资产管理计划-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申万菱信-皖能物资大股东增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A股普通股 | 6,252,000 | 1.86% | 0 | 0 |
|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A股普通股 | 0 | 0 | 8,752,800 | 1.67% |
| 合计 | A股普通股 | 167,198,834 | 49.76% | 234,078,368 | 44.64% |
注1:皖天转债发行时公司总股本为336,000,000股(转股价格为11.12元/股;经历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变动(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市),公司总股本为524,354,598股,转股价格为6.81元/股。
注2:“皖天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皖天然气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皖天然气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皖天然气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 股票简称 | 皖天然气 | 股票代码 | 60368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持股数量:203,734,208股(含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49.7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变动数量:0股(含一致行动人)变动后比例:44.64%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减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