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9.77%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8.93%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编号:593190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3,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皖天转债”,债券代码“113631”。皖天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1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81元/股。
截至2025年11月11日,累计已有239,117,000元“皖天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34,375,111股,公司总股本从2025年2月11日的490,479,944股增加至512,078,111股,公司5%以上大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实际发生从19.77%被动稀释至18.93%,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因减持可转债持股比例最终潜在下降至15.97%,具体内容见2025年2月1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被动稀释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 | 69,249,600 | 19.77% | 96,949,440 | 18.93%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2025/2/11/-2025/11/11 | / |
| 合计 | 69,249,600 | 19.77% | 96,949,440 | 18.93% | -- | -- | --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皖天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皖天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