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2025年9月16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2,978,900.00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07%。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