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情况: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8,915,8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4%。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8,915,893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拟回购数量为2,380,952股至4,761,904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和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2-012)。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2022年3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3年1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915,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2%,成交最低价格为5.5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7.81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0,38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8,915,893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8,915,89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721,246,136股变更为712,330,243股,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721,246,136元变更为712,330,243元,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股)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21,246,136 | 100 | 8,915,893 | 712,330,243 | 100 |
|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7,701,793 | 2.45 | 8,915,893 | 8,785,900 | 1.23 |
| 总股本 | 721,246,136 | 100 | 8,915,893 | 712,330,243 | 100 |
注: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8,915,893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