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11,458,14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269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陶灵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有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隋国平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陶小刚先生、副总经理
刘力明先生、副总经理吕军先生、财务总监张俊珂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310,123,299 | 99.5714 | 1,256,644 | 0.4034 | 78,200 | 0.0252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3,904,459 | 94.7112 | 1,256,644 | 4.9789 | 78,200 | 0.309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婧、陈超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