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证券简称:璞泰来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2、嘉拓智能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拓智能自2025年12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嘉拓智能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全称
| 公司全称 |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81MA1PX1AAX8 |
| 注册资本 | 35,35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7-07-17 |
| 注册地址 | 溧阳市昆仑街道天目湖大道7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卫 |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以涂布机为代表的锂电池关键制造设备 |
2、股东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2,900,000 | 71.54% |
| 2 | 陈卫 | 7,000,000 | 1.98% |
| 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6,100,000 | 1.73% |
| 4 | 宁波静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1.70%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昊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10,000 | 1.64%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50,000 | 1.57% |
| 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拓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40,000 | 1.26% |
| 8 | 东莞市鸿诺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49,500 | 1.06% |
| 9 | 溧阳苏控创投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0,000 | 0.96% |
| 10 | 无锡沁丰新宜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50,000 | 0.95% |
| 11 | 其他43名股东 | 55,200,500 | 15.62% |
| 合计 | 353,500,000 | 100.00% | |
二、嘉拓智能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嘉拓智能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6,51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嘉拓智能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976,5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53,486,500股(含本数,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嘉拓智能董事会根据其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视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确定。
4、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定价方式通过嘉拓智能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
价方式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嘉拓智能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7、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嘉拓智能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1 | 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产业配套项目 | 27,700.00 | 27,140.00 |
| 2 | 嘉拓智能高端锂电装备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 | 25,000.00 | 15,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72,700.00 | 62,140.00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嘉拓智能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嘉拓智能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嘉拓智能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嘉拓智能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北交所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嘉拓智能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嘉拓智能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嘉拓智能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嘉拓智能本次发行上
市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11、其他事项说明本次公开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嘉拓智能本次发行上市对公司的影响嘉拓智能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嘉拓智能的综合实力和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智能装备与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嘉拓智能和公司整体价值提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公司与嘉拓智能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分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为嘉拓智能的控股股东,并且公司及嘉拓智能均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提示
1、嘉拓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2、嘉拓智能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嘉拓智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详见嘉拓智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