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确定2025年10月22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12.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关联董事道峰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