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629证券简称:利通电子公告编号:
2025-05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更正补充通知公告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
2025年
月
日3.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类别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3629 | 利通电子 | 2025/9/10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及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在上述董事会召开后,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以更有效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详见《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公司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为优化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效率,拟将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后,并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原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议案替换为2025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两项议案,并提交至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保持不变。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5年
月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25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
月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 4.01 | 道峰 | √ |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序号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4.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道峰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