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聚映山红3号”)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聚映山红3号持有公司股份24,905,200股,持股比例降为4.999995%(四舍五入后为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80528329K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201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宁聚映山红3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94,800
股。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宁聚映山红3号 | 27,100,000 | 5.44 | 24,905,200 | 5.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降为
4.999995%(四舍五入后为
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