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1415 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东方电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电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电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方电缆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方电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 务办理(2025 年8 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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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电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电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 理(2025 年8 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 电缆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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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OS 有 限
电 V
可
2025年度
编制单位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柯 第五死共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用 占用 上公司 205年 2025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 (不含利息) 2025年度占用资金的利 (如有) 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 25年期末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混、实际控入及 330206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首的貌东、实际控人及 非经营性占用
本经营性占用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货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公 上公 20年 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 (不含利息) 2025年度往来资金的利 (如有) 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 2年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经营性往来
宁波寿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500.00 12.000.00 109.86 12,109.86 2.500.00 倍款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丰经营性往来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金 广东东方海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0,518.26 35,325.50 31,500.00 1,435.59 31,500.00 9.007.45 68,271.90借款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365.87 365.87 固定资产转让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东方(广西)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200.00 3,200.00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 非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40,518.26 84,891.37 1,545.45 55,483.18 71,47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