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利(603596)_公司公告_伯特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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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及铝材,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产品原材料需求测算,拟对累计12个月内不超过54,000吨铝材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5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7,800万元。保证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材期货品种。

(五)交易期限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

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交易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强化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是□否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孙英纵陈贻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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