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证券简称:高能环境公告编号:2025-08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新虹”)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中色”) |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高能”) |
| 本次担保金额 | 12,000万元 | 5,000万元 | 2,4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4,033.93万元 | 27,180.28万元 | 16,936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2025年10月13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296,782.67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3.3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本次为高能中色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3,000万元调剂给珠海新虹;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2,400万元调剂给泗洪高能。
单位:万元
| 被担保公司 | 债权人 | 授信/贷款期限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保证方式 |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实施前担保预计额度 | 本次调剂后担保预计额度 | 调剂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 | 调剂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剩余额度 |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剩余额度 |
| 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74,820 | 271,820 | 215,220 | 212,220 | 212,220 |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年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是 | 73,720 | - | 25,000 | 9,000 | 3,000 |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12个月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是 | 73,720 | 76,720 | 28,000 | 6,000 | 0 |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 | 1年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是 | 92,400 | - | 47,700 | 25,200 | 20,200 |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522,000 | 519,600 | 226,100 | 196,100 | 196,100 |
|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 | 1年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 | 36,880 | 39,280 | 6,390 | 2,410 | 10 |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3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彭华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740827185F | ||
| 成立时间 | 2002年7月11日 | ||
| 注册地 |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赤三南路1号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4,919.94 | 46,750.20 | |
| 负债总额 | 55,628.01 | 37,497.66 | |
| 资产净额 | 9,291.93 | 9,252.54 | |
| 营业收入 | 40,302.58 | 1,769.42 | |
| 净利润 | 39.39 | -742.81 | |
| 2、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26%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爱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007948544376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10月24日 | ||
| 注册地 | 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南路8号 | ||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8,824.05 | 58,676.64 | |
| 负债总额 | 42,733.29 | 42,805.62 | |
| 资产净额 | 16,090.76 | 15,871.02 | |
| 营业收入 | 56,455.25 | 109,952.85 | |
| 净利润 | 2,219.74 | 2,421.89 | |
3、被担保人类型
| 3、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 ?全资子公司 |
| 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玉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43464087329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7月24日 | ||
| 注册地 | 泗洪县青阳镇重岗社区县卫生填埋厂北侧 | ||
| 注册资本 | 14,729.27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7,901.99 | 47,838.93 | |
| 负债总额 | 29,330.40 | 30,289.40 | |
| 资产净额 | 18,571.59 | 17,549.52 | |
| 营业收入 | 6,770.73 | 8,058.21 | |
| 净利润 | 1,022.07 | 1,439.08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新虹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珠海新虹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债务为珠海新虹为履行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7年3月29日期间与顺德农商行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和复利等)、保证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CFCA出具数字签名验证报告的相关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高能中色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金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高能中色之其他股东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高能环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高能中色向工行金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公司为该笔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为高能中色向工行金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
(四)泗洪高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30年10月19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2,4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泗洪高能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珠海新虹、高能中色、泗洪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69%、72.65%、61.23%,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之其他股东、高能中色之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上述公司本次申请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高能中色股东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拟分别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00,607.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56%,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95,382.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98%;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6,78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3.3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88,61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45%;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