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603577)_公司公告_汇金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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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霞)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海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张海霞作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海霞,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教授、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商学院副教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没有在公司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较为全面地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认真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无故缺席情况。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1、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5-01-16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01-19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5-03-1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关键审计事项》。
2025-03-1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04-2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08-1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修订<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025-10-2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并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12-1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2025年度,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5-01-16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12-0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议案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5-03-1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08-1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审计监察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年报编制期间,本人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1、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后,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就重要审计事项、关键审计领域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交流,全程关注审计工作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听取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政策、报表编制情况的汇报。

(五)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情况

公司代码:603577公司简称:汇金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各项会议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资料,并认真审阅,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针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向公司提出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并监督决议执行情况。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为持续健全独立董事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本人专用邮箱已在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中公开,投资者可通过邮箱与本人沟通交流,本人将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进行核实,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本人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课程,并认真学习、了解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动态周报》《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例月刊》等监管培训资料和监管关注热点新闻,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加深和巩固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各项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走访、调研公司青岛厂区,对公司生产现场、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部审计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与管理层进行事前了解和沟通,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七)其他事项

公司代码:603577公司简称:汇金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5年3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电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2万元;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等产品,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续租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年租金120万元(含税),租赁期2年,租金总额为240万元。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2、2025年8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关联方出资建设储能电站,公司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

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建设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1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朱贵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认为:朱贵营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公司代码:603577公司简称:汇金通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持续关注和全面审查。经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有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核实了《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符合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本人认为:第五届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与行业及公

公司代码:603577公司简称:汇金通司经营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承忠实谨慎、独立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尽职尽责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zhang_haixia03@163.com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海霞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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