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持有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珍宝岛”)股份563,334,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7%。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创达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造成权益变动人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创达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创达集团发行的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第一期可交换债券”)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第二期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发生换股,导致创达集团持股比例被动下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0.85%减少至59.87%,跨越了60%的刻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 名称 | 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孙立志 |
| 注册资本 | 601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时间 | 2010年8月16日 |
| 注册地址 | 虎林市解放西街北检察院东侧宝润香林里1号楼1号门市 |
| 经营范围 | 对工业、农业项目的投资;粮食收购、加工、销售;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零售;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得经营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非法理财、集资、放贷、吸储等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谷物种植。 |
2、一致行动人信息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自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9月18日,创达集团第一期可交换债券和第二期可交换债券换股共计9,223,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截至2025年9月18日,两期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共计16,55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本次权益变动后,创达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60.85%下降至59.8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创达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572,558,277 | 60.85% | 563,334,314 | 59.87% |
| 合计 | - | 572,558,277 | 60.85% | 563,334,314 | 59.87%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创达集团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创达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造成权益变动人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创达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换股事项,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