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603551)_公司公告_奥普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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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修订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同意选举FANGJAMES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仍由赵刚先生、李井奎先生、顾林先生组成,赵刚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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