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证券简称:爱玛科技公告编号:2025-084转债代码:113666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倚樟望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出资金额: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3,240万元人民币,占比29.9861%,担任有限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单一投资标的,存在单一投资标的风险且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即3,240万元人民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低空经济领域的国家政策支持持续深化,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短途电动出行工具”的战略定位,围绕“三电驱动”等共性底层技术,在立足主业的同时,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关注、探索低空经济相关赛道的发展机会。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共青城倚樟望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规模拟为10,80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24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9.9861%。合伙企业的主营业务以股权投资为主,拟对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未来实际上市主体(以下简称“投资标的”)进行投资,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主营业务是研发并生产有人驾驶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
| 投资类型 |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
| 私募基金名称 | 共青城倚樟望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240?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募集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其他:_____□其他:______ |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其他:_____ |
|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其他:拟对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未来实际上市主体进行投资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组织全称 |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_911101013973687349_□不适用 |
| 备案编码 | P1009988 |
| 备案时间 | 2015-04-02 |
| 法定代表人 | 何富昌 |
| 成立日期 | 2014-06-09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1,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05号308-44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05号308-44号 |
| 主要股东 | 北京同创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2、其他基本情况纵横金鼎作为本次合作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
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除公司外其他有限合伙人
1、共青城青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组织名称 | 共青城青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5MACMNA028E□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3-06-20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 主要办公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2、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法人 |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0608812146K□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1992-12-09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91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夏汉关 |
| 注册资本 | 48,177.7232万元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 | 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3、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法人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5714293884□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11-03-29 |
| 注册地址 |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伍亚林 |
| 注册资本 | 43,430.9173万元 |
| 主营业务 | 汽车用精密模具及高精密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冲压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激光拼焊汽车转向支架、落料件、汽车天窗用包塑件、汽车门锁用包塑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 | 伍亚林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 |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无
基金名称
| 基金名称 | 共青城倚樟望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5MACMQJHW2G□不适用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规模(万元) | 10,805(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 组织形式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3-06-21 |
| 存续期限 | 自首次募集结束之日起至满七年之日止 |
| 投资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二)投资前后标的股权结构本次投资前,合伙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 1 |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2 |
| 2 |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900 | 98 |
| 合计 | 5,000 | 100 | ||
本次投资后,有限合伙人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退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仍为纵横金鼎,公司和其他有限合伙人新入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入伙不涉及出资额转让,变更完成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将由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805万元人民币,合伙企业结构变更如下:
| 序号 | 投资方名称 | 身份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本次合作后持股/出资比例(%) |
| 1 | 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5 | 0.0463 |
(三)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纵横金鼎担任,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经营合伙企业及其事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主要职权为:1、管理人投后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议;2、审议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四)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拟对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未来实际上市主体进行投资,通过上述投资从而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投资方式等。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普通合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共青城青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名称:共青城倚樟望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目的从事对投资标的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活动,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的资本回报。
3、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自首次募集结束之日起7年,其中,自首次募集结束之日起5年内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日次日至合伙企业清算解散完成之日止为退出
| 2 | 共青城青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860 | 44.9792 |
| 3 |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240 | 29.9861 |
| 4 |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160 | 19.9907 |
| 5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40 | 4.9977 |
| 合计 | 10,805 | / | ||
期。经普通合伙人及占全部实缴注册资本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为自基金初始存续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合伙企业清算解散完成之日止。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5、支付方式及出资安排全体合伙人均为货币出资。公司首期实缴金额为3,180万元,后期实缴出资时间及金额,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6、投资方向合伙企业拟对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未来实际上市主体进行股权投资。
7、投资决策和投资后管理合伙企业设立投决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两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由持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20%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推选一名委员。投决会审议事项需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形成有效决议。投决会主要职权:(1)管理人投后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议;(2)审议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8、管理费管理费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费用之一由合伙企业划付。合伙企业按照有效投资金额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计费周期按照每一笔有效投资金额划出合伙企业之日起算,至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初始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9、收益分配安排投资项目获得的收益应在扣除应付未付的合伙费用(含管理费)及做出合理预留后,按下述顺序进行分配:
(1)本金部分,按照各合伙人实缴比例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总额。
(2)优先回报:上述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向每一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直至每一合伙人的优先回报达到其在该项目中对应的有效投资金额实现单利8%的
年化收益。
(3)以上分配之后如有余额,其中余额的80%按各合伙人实缴比例分配,余额的20%作为业绩报酬向管理人分配。10、亏损分担合伙企业清算时,应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如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全体合伙人应当首先按照届时各方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协议签署地北京市东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法院有判决,诉讼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2、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每个合伙人可单独与普通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全体合伙人单独签署完毕后视同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本协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关注并探索低空经济相关赛道的发展机会,研究未来可能的布局路径与合作方式。同时,将有助于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提高广大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单一投资标的,存在单一投资标的风险且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即3,240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标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